音樂科
課程介紹

教學目標

音樂是人類重要的傳情達意工具。在學習音樂的過程中,學生運用創造力、演奏技巧及聆聽能力,把音樂的特質和其中蘊含的感情表達出來,並達致音樂課程的四個學習目標。四個學習目標互相關連緊扣,相輔相成,是組成音樂課程的核心,所以應有系統地同步發展,不可偏廢。然而,在課程設計和學與教過程中,四個學習目標的比重不會完全一致,教師可因應學生的學習需要及能力靈活地調節。音樂課程的四個學習目標包括:

  • 培養創意及想像力
  • 發展音樂意念和掌握創作技巧,配合演奏和聆聽,以培養創意和想像力;
  • 發展音樂技能與過程
  • 發展演奏的技巧以體驗和表現音樂,在實踐過程中,重視培
  • 音樂想像力和音樂感;
  • 培養評賞音樂的能力
  • 理解音樂並作出回應和評賞,以培養審美能力;
  • 認識音樂的情境
  • 認識音樂的功能,並瞭解音樂與文化的關係。

課程特色

音樂教育可以幫助學生:
發展創造力和評賞音樂的能力,並透過音樂有效地溝通;
培養美感及對文化的認識;
發展音樂技能和建構音樂知識,並培養正確的價值觀和態度;
透過參與音樂活動獲得享受及滿足;以及培養對音樂的終身興趣,並提高對音樂的重視。